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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處

經 文

民 18:8 耶和華對亞倫說,我已將我的舉祭,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,交給你經管;因你受過膏,我把這些都賜給了你和你的子孫;這要作永遠的定例。
民 18:9 至聖之物中不經過火的,都是你的;以色列人給我的一切供物,就是一切的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,都是至聖的,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。
民 18:11 以色列人禮物中的舉祭,並一切的搖祭,也都是你的,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;這要作永遠的定例;凡在你家中潔淨的人都可以喫。
民 18:12 凡油中至好的,凡新酒和五穀中至好的,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初熟之物,我都賜給你。
民 18:19 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;這要作永遠的定例。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,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。
民 18:20 耶和華對亞倫說,你在以色列人的地上不可有產業,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;在他們中間,我就是你的分,是你的產業。
民 18:22 從今以後,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,免得他們擔罪而死。
民 18:23 惟獨利未人要辦理會幕的事,擔當罪孽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;
民 18:24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;所以我對他們說,在以色列人中他們不可有產業。
民 18:26 你要對利未人說,當你們從以色列人取十分之一,就是我從他們所取來給你們為業的,你們就要從那十分之一中,再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。
民 18:28 這樣,你們從以色列人所得的十分之一,其中也要取一分作舉祭獻給耶和華;從這十分之一中,你們要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。
民 18:32 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,就不至因這物擔罪。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,免得死亡。
民 19:2 耶和華所吩咐律法中的律例,乃是這樣說,你要告訴以色列人,把一隻純全無殘疾,未曾負軛的紅母牛牽到你這裏來,
民 19:9 要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灰,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,為以色列人會眾留著,用以作除污穢的水;這是贖罪祭。
民 19:10 收起母牛灰的人要洗衣服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這要作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永遠的定例。
民 20:1 正月間,以色列人全會眾到了尋的曠野,百姓就住在加低斯;米利暗死在那裏,就葬在那裏。
民 20:12 耶和華對摩西、亞倫說,因為你們不信我,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,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。
民 20:13 這就是米利巴水;以色列人在那裏向耶和華爭鬧,耶和華就在他們中間顯為聖。
民 20:14 摩西從加低斯差遣使者去見以東王,說,你的弟兄以色列人這樣說,你知道我們所遭遇的一切艱難,
民 20:19 以色列人說,我們要走大道上去;我們和牲畜若喝你的水,必給你價值。不求別的,只求你讓我們步行過去。
民 20:21 這樣,以東王不肯讓以色列人從他的境界過去;於是他們轉去,離開他。
民 20:22 以色列人全會眾從加低斯起行,到了何珥山。
民 20:24 亞倫要歸到他本民那裏,他必不得進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,因為在米利巴水的事上,你們違背了我的話。
民 21:1 住南地的迦南人亞拉得王,聽說以色列人從亞他林路來,就和以色列人爭戰,擄了他們幾個人。
民 21:2 以色列人向耶和華許願說,你若將這民交付我們手裏,我們就要把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。
民 21:3 耶和華聽了以色列人的呼聲,把迦南人交付他們,他們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。那地方的名便叫何珥瑪。
民 21:10 以色列人起行,安營在阿伯。
民 21:16 以色列人從那裏起行,到了比珥;從前耶和華對摩西說,招聚百姓,我好給他們水喝,說的就是這井。
民 21:17 當時,以色列人唱這歌說,井阿,湧上水來!你們要向這井歌唱!
民 21:18 這井是眾首領和民中的尊貴人,用權杖用扶杖所挖所掘的。以色列人從曠野往瑪他拿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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