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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處

經 文

申 1:26 你們卻不肯上去,竟違背耶和華你們神的話,
申 4:2 我所吩咐你們的話,你們不可加添,也不可刪減,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,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。
申 4:4 惟有你們緊聯於耶和華你們神的人,今日全都存活。
申 5:11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
申 5:25 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,我們何必冒死呢?我們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,就必死亡。
申 6:15 因為在你們中間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;惟恐耶和華你神的怒氣向你發作,就把你從地面上除滅。
申 7:6 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的聖別子民;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,作祂自己的珍寶,作祂的子民。
申 8:6 所以你要謹守耶和華你神的誡命,行祂的道路,敬畏祂。
申 8:20 耶和華在你們面前怎樣使列國滅亡,你們也必照樣滅亡,因為你們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。
申 9:23 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,說,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;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神的話,不信祂,不聽祂的聲音。
申 11:2 你們今日當知道,我並不是和你們的兒女說話;他們不知道,也沒有看見耶和華你們神的管教、偉大、大能的手、和伸出來的膀臂,
申 11:12 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;從歲首到年終,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。
申 11:27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,就必得祝福。
申 11:28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,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行的道路,去隨從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,就必受咒詛。
申 12:2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他們神的各地方,無論是在高山上,在小山上,在各青翠樹下,都徹底毀壞;
申 12:7 在那裏,耶和華你們神的面前,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喫,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,就都歡樂。
申 12:27 你的燔祭,連肉帶血,都要獻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;至於你別的祭,血要倒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,肉你可以喫。
申 13:18 只要你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,謹守祂一切的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並且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。
申 14:1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;不可為死人用刀劃傷自己,也不可將額上剃光。
申 14:2 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的聖別子民;耶和華從地面上的萬民中揀選了你,作祂自己的珍寶,作祂的子民。
申 14:21 凡自死的,你們都不可喫,可以給你城裏寄居的喫,或賣與外人,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的聖別子民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
申 14:26 你用這銀子,隨心所欲,或買牛羊,或買淡酒濃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;你和你的家屬可以在那裏,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喫喝快樂。
申 15:5 只要你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,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。
申 16:21 你為自己築耶和華你神的壇,不可在壇旁為自己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像;
申 18:7 就要在耶和華他神的名裏供職,像他眾弟兄利未人在那裏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一樣。
申 18: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,向耶和華你神所求一切的話,說,求你不要叫我再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,也不要叫我再看見這大火,免得我死亡。
申 18:20 若有申言者擅自託我的名,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,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,那申言者必要治死。
申 23:18 娼妓所得的錢,或孌童所得的價,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,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。
申 26:4 祭司就要從你手裏取過筐子來,放在耶和華你神的壇前。
申 26:14 我守喪的時候,沒有喫這聖物;不潔淨的時候,沒有拿出來,也沒有送給死人。我聽從了耶和華我神的話,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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