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 處 |
經 文 |
出 21:22 |
人若彼此爭鬥,傷害了有孕的婦人,以致墜胎,卻無別害,那傷害她的,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,照審判官所斷的付罰款。 |
出 21:29 |
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,牛主受過警告,卻不把牛拴住,以致牛把男人或女人觸死,那牛就要用石頭打死,牛主也要處死。 |
出 21:31 |
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女兒,必照這例辦理。 |
出 21:35 |
人的牛若傷了別人的牛,以至於死,他們要賣了活牛,平分價銀,也要平分死牛。 |
出 21:36 |
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,牛主竟不把牛拴住,他就必要賠償,以牛還牛,死牛要歸自己。 |
出 22:5 |
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裏放牲畜,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裏去喫,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,和葡萄園裏上好的賠還。 |
出 22:7 |
人若將銀錢或物件交付鄰舍保管,這銀錢或物件從那人的家被偷去,若把賊找到了,賊要加倍賠還; |
出 22:9 |
兩個人的案件,無論是為甚麼過犯,或是為牛,為驢,為羊,為衣裳,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,有一人說,這是我的,兩造的案件就要呈到審判官面前,審判官定誰有罪,誰就要加倍賠還他的鄰舍。 |
出 23:5 |
若看見恨你之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,不可離他不顧,務要和他一同抬開重馱。 |
出 23:8 |
不可受賄賂,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,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 |
出 24:11 |
祂不伸手加害以色列人的尊貴者。他們觀看神,並且又喫又喝。 |
出 25:22 |
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,又要從見證的櫃遮罪蓋上兩個基路伯中間,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。 |
出 28:30 |
你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裏;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,要帶在胸前,在耶和華面前常將以色列人的決斷牌帶在胸前。 |
出 30:32 |
不可倒在一般人的身上,也不可按這些成分,調製與這相似的;這膏油是聖的,你們也要以為聖。 |
出 38:8 |
他用銅作洗濯盆和盆座,是用在會幕門前服事之婦人的銅鏡作的。 |
利 1:10 |
人的供物若以羊為燔祭,或綿羊或山羊,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。 |
利 3:12 |
人的供物若是山羊,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。 |
利 5:3 |
或是他觸著人的不潔,無論是染了甚麼不潔,他卻沒有覺察到,一知道了就有了罪過。 |
利 7:21 |
有人觸著甚麼不潔淨的物,或是人的不潔淨,或是不潔淨的牲畜,或是不潔淨的可憎之物,而喫了那歸與耶和華平安祭牲的肉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 |
利 7:34 |
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牲中,取了這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;這要作以色列人所守永遠的定例。 |
利 10:11 |
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,教導他們。 |
利 10:14 |
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,你們要在潔淨的地方喫。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喫,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給的,作你的分和你兒子們的分。 |
利 13:2 |
人的肉皮上若長了腫塊,或長了癬,或長了火斑,在他肉皮上成了痲瘋的災病,就要帶他到祭司亞倫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。 |
利 13:12 |
痲瘋若在皮上四外發散,長滿了患災病人的皮,就祭司所能看到的,從頭到腳無處不有, |
利 13:24 |
人的肉皮上若有了火傷,火傷處的紅肉成了火斑,或是白中帶紅,或是全白, |
利 14:14 |
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,抹在求潔淨之人的右耳垂上,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。 |
利 14:17 |
將手掌裏所剩的油抹些在那求潔淨之人的右耳垂上,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,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。 |
利 14:18 |
祭司手掌裏所剩的油,要抹在那求潔淨之人的頭上。然後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遮罪。 |
利 14:25 |
要宰了贖愆祭的羊羔,取些贖愆祭牲的血,抹在那求潔淨之人的右耳垂上,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。 |
利 14:28 |
又把手掌裏的油抹些在那求潔淨之人的右耳垂上,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,就是抹在贖愆祭牲之血的地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