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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利米書綱目


耶利米書 第 十六 章 <上一章 下一章>
16: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,說,
16:21你在這地方不可娶妻,也不可有兒女。
16:3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,又論到在這地生養他們的父母,耶和華如此說,
16:4他們必死得甚苦,無人哀哭,必不得葬埋;必在地上像糞土;必被刀劍和饑荒滅絕;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,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。
16:5耶和華如此說,不要進入喪家,不要去哀哭,也不要為他們悲傷;因我已將我的平安、慈愛、憐恤,從這百姓奪去了;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16:6他們連大帶小,都必在這地死亡,不得葬埋;沒有人為他們哀哭;也沒有人為他們用刀劃身,或使頭光禿。
16:7他們有喪事,人必不為他們擘餅,因死人安慰他們;他們喪父喪母,人也不給他們喝一杯安慰酒。
16:8你不可進入宴樂的家,與他們同坐喫喝。
16:9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,就在你們還活著的日子,在你們眼前,我必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,新郎和新婦的聲音,都從這地方止息了。
耶和華進一步陳述猶大(就是以色列)的罪 十六10∼十七27
16:10你將這一切的話告訴這百姓,他們問你說,耶和華為甚麼宣告這大災禍攻擊我們?我們有甚麼罪孽呢?我們向耶和華我們的神犯了甚麼罪呢?
16:11你就對他們說,耶和華說,因為你們列祖離棄我,隨從別神,事奉敬拜;他們離棄了我,沒有遵守我的律法。
16:12而你們行惡,比你們列祖更甚;你們各人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,並不聽從我。
16:13所以我必將你們從這地遠遠的趕逐出去,到你們和你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地;在那裏你們必晝夜事奉別神,因我必不向你們施恩惠。
16:14耶和華說,日子將到,人必不再指著那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上來之永活的耶和華起誓;
16:15卻要指著那將以色列人從北方之地,並從他們被趕逐到的各地1領上來之永活的耶和華起誓;並且我要領他們回到他們自己的地,就是我賜給他們列祖之地。
16:16耶和華說,我要差遣許多打魚的,把以色列人打上來;然後我要差遣許多打獵的,從各山上、各岡上、各石穴中,獵取他們。
16:17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道路;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,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。
16:18我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,和他們的罪,因他們用可憎之物的屍體,玷污了我的地土,又用可厭之物,充滿了我的產業。
16:19耶和華阿,你是我的力量,是我的保障,是我在急難之日的避難所;列國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裏,說,我們列祖所承受的,不過是虛假虛空,其中並無益處。
16:20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?其實那些並不是神。
16:21所以我要使他們知道;這一次我要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,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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