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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
加拉太書綱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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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
引言─神的旨意要把我們從這邪惡宗教的世代救出來 一1∼5
貳
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∼四31
一
神的兒子與人的宗教相對 一6∼二10
二
基督頂替律法 二11∼21
三
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∼四31
1
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∼14
2
律法是承受應許者的監護人 三15∼29
3
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護 四1∼7
4
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應許者的裡面 四8∼20
5
按靈生的兒女,與按肉體生者相對 四21∼31
參
神兒女的行事為人 五1∼六17
一
不要在律法下受奴役的軛挾制 五1
二
不要與基督隔絕 五2∼12
三
不可放縱肉體,倒要憑愛服事 五13∼15
四
憑著靈,不憑著肉體而行 五16∼26
五
用溫柔的靈挽回墮落者 六1
六
完全滿足基督的律法 六2∼6
七
不要為著肉體,乃要為著那靈撒種 六7∼10
八
向宗教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,以活出新造 六11∼16
九
帶著耶穌的烙印 六17
肆
結語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我們的靈同在 六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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