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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 註解 範圍



約翰福音綱目 <上一卷 下一卷>

永遠的話成為肉體,來將神帶進人裡面 一∼十三
生命與建造的引言 一1∼51
1 在已過的永遠裡那是神的話,經過創造來作生命與光,產生神的兒女 1∼13
2 話成了肉體,豐滿的帶著恩典和實際,在神的獨生子裡將神表明出來 14∼18
3 作神羔羊的耶穌,帶著彷彿鴿子的聖靈,將信徒作成石頭,為著以人子建造神的家 19∼51
a 宗教期望一位偉大的首領 19∼28
b 耶穌被介紹為帶著鴿子的羔羊 29∼34
c 為著神的建造產生石頭 35∼51
生命的原則與生命的目的 二1∼22
1 生命的原則─變死亡為生命 1∼11
a 基督在復活裡,在人的享樂中臨到人 1∼2
b 人屬人的生命用盡,為死亡所充滿 3∼7
c 基督將人的死亡變為永遠的生命 8∼11
2 生命的目的─建造神的家 12∼22
a 基督潔淨殿 12∼17
b 耶穌那是殿的身體被拆毀,在復活裡被建立起來 18∼22
生命應付人各種情況的需要 二23∼十一57
1 道德人的需要─生命的重生 二23∼三36
a 主不信託神蹟,乃信託生命 二23∼三1
b 由神的靈在人靈裡的重生 三2∼13
c 人肉體中撒但的邪惡性情,在十字架上藉著基督在蛇形中的死受了審判,使信徒得著永遠的生命 三14∼21
d 重生的人成為基督的新婦作祂的擴增 三22∼30
e 無限量的神子給人相信以得永遠的生命 三31∼36
2 不道德人的需要─生命的滿足 四1∼42
a 乾渴的救主與乾渴的罪人 1∼8
b 宗教傳統的虛空,與生命活水的豐滿 9∼14
c 取用活水的路 15∼26
(一) 認罪 15∼18
(二) 在人的靈和真實裡,接觸是靈的神 19∼24
(三) 信耶穌是基督 25∼26
d 活的見證及驚人的收成 27∼42
3 垂死人的需要─生命的醫治 四43∼54
a 基督返顧脆弱人之地 43∼46上
b 垂死的脆弱人 46下∼49
c 憑賜生命的話,並藉信而施的醫治 50∼54
4 軟弱人的需要─生命的點活 五1∼47
a 宗教守律法的虧缺,與神子賜生命的充足 1∼9
b 宗教敵對生命 10∼16
c 子賜生命,並行審判,與父平等 17∼30
d 子的四重見證 31∼47
(一) 施浸者約翰的見證 32∼35
(二) 子工作的見證 36
(三) 父的見證 37∼38
(四) 聖經的見證 39∼47
5 飢餓人的需要─生命的餧養 六1∼71
a 飢餓的世界與餧養的基督 1∼15
b 受困擾的世界與賜平安的基督 16∼21
c 生命的糧 22∼71
(一) 必壞食物的追求者 22∼31
(二) 存到永遠生命的食物 32∼71
(1) 成為肉體 32∼51上
(2) 被殺 51下∼55
(3) 復活以內住 56∼59
(4) 升天 60∼62
(5) 成為賜生命的靈 63∼65
(6) 具體實化於生命的話 66∼71
6 乾渴人的需要─生命的解渴 七1∼52
a 宗教逼迫下的生命 1∼36
(一) 宗教的陰謀與宗教的節期 1∼2
(二) 生命遭受人的不信 3∼5
(三) 生命在時間裡所受的限制 6∼9
(四) 生命對神榮耀的尋求 10∼24
(五) 生命的源頭與原始─父神 25∼36
b 生命向乾渴人的呼喊 37∼39
c 生命出現所引起的分裂 40∼52
7 為罪奴役之人的需要─生命的釋放 七53∼八59
a 誰是無罪的? 七53∼八9
b 誰能定罪並赦罪? 八10∼11
c 誰能釋放人脫離罪? 八12∼36
(一) 基督,那世界的光,賜生命之光者 12∼20
(二) 基督,那我是 21∼27
(三) 基督,那被舉起的人子 28∼30
(四) 基督,那作實際的子 31∼36
d 誰是罪的源頭和繁衍? 八37∼44
(一) 罪的源頭─魔鬼,那說謊者,那說謊之人的父 44
(二) 罪的繁衍─魔鬼的兒女,那出於魔鬼的 37∼44
e 耶穌是誰? 八45∼59
(一) 是無罪的那一位 45∼51
(二) 是在亞伯拉罕以前就是我是的那一位 52∼59
8 宗教中瞎眼人的需要─生命的視力與生命的牧養 九1∼十42
a 生命的視力─為著宗教中瞎眼的人 九1∼41
(一) 生來瞎眼 1∼3
(二) 藉生命的光與塗抹得著視力 4∼13
(三) 為宗教所逼迫 14∼34
(四) 信入神的兒子 35∼38
(五) 生命對瞎眼宗教家的審判 39∼41
b 生命的牧養─為著宗教之外的信徒 十1∼42
(一) 羊圈、門並草場─為著羊 1∼9
(二) 牧人、神的生命並魂的生命─為著羊群 10∼21
(三) 永遠的生命、子的手並父的手─為著羊的穩固 22∼30
(四) 宗教的逼迫 31∼39
(五) 生命對宗教的離棄,及生命的新立場 40∼42
9 死人的需要─生命的復活 十一1∼57
a 死人及其需要 1∼4
b 人意見的阻撓 5∼40
c 生命的復活 41∼44
d 宗教的共謀,與生命的代死之於神兒女的聚集 45∼57
生命的結果與繁增 十二1∼50
1 生命的結果─筵宴之家(召會生活的小影) 1∼11
2 生命藉著死與復活,為著召會的繁增(包含神的得榮,與世界及撒但的受審) 12∼36上
3 宗教的不信與盲瞎 36下∼43
4 生命向不信之宗教的宣告 44∼50
生命在愛中維持交通的洗滌 十三1∼38
1 主親自的洗滌 1∼11
2 信徒彼此的洗滌 12∼17
3 被洗滌,卻不在交通裡 18∼30
4 被洗滌,且願留在交通裡,卻失敗了 31∼38
耶穌被釘,基督復活,去豫備道路將人帶進神裡面;並成為那靈來居住生活在信徒裡面,為著建造神的居所 十四∼二一
生命的內住─為著建造神的居所 十四1∼十六33
1 三一神的分賜─為著產生住處 十四1∼31
a 耶穌經死而去,基督在復活裡來,將信徒帶進父裡面 1∼6
b 三一神將自己分賜到信徒裡面 7∼20
(一) 父化身子裡顯於信徒中間 7∼14
(二) 子實化成為那靈住在信徒裡面 15∼20
c 三一神同信徒安排住處 21∼24
d 保惠師的題醒與生命的平安 25∼31
2 三一神在神聖分賜中的生機體 十五1∼十六4
a 葡萄樹和枝子乃一生機體,彰顯神聖生命的豐富以榮耀父 十五1∼11
b 枝子彼此相愛,結果子彰顯神聖的生命 十五12∼17
c 葡萄樹和枝子從世界分別出來,為宗教世界所恨惡並逼迫 十五18∼十六4
3 那靈的工作終結於神性與人性的調和 十六5∼33
a 子的去為著靈的來 5∼7
b 那靈的工作 8∼15
(一) 使世人知罪自責 8∼11
(二) 將子帶同父的豐滿啟示與信徒以榮耀子 12∼15
(三) 將父與子所有的傳輸給信徒 13
c 子在復活裡生為新生的孩子 16∼24
d 信徒縱受逼迫,在子裡仍有平安 25∼33
生命的禱告 十七1∼26
1 願子得榮耀好使父得榮耀 1∼5
2 要信徒被建造成為一 6∼24
a 在父的名裡,藉著永遠的生命 6∼13
b 在三一神裡,藉著聖言的聖別 14∼21
c 在神聖的榮耀裡,為著三一神的彰顯 22∼24
3 願父在對子及其信徒的愛上顯為義 25∼26
生命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─為著繁增 十八1∼二十13,17
1 自願且勇敢交出自己,以經過過程 十八1∼11
2 在祂的尊嚴中為人類所察驗 十八12∼38上
a 為猶太人按著他們宗教中神的律法所察驗 12∼27
b 為外邦人按著他們政治上人的法律所察驗 28∼38上
3 為盲目的宗教,同著黑暗的政治,以人的不公不義所判刑 十八38下∼十九16
4 在神的主宰中為死亡所試驗 十九17∼30
5 在血與水中流出 十九31∼37
6 安息於人的尊貴中 十九38∼42
7 復活於神的榮耀中 二十1∼13,17
a 將舊造撇在墳墓中作見證,乃由祂的欣賞者所豫備,並為祂的尋求者所發現 1∼10
b 為神差來的天使所見證 11∼13
c 產生許多弟兄,使祂的父與神成為他們的 17
在復活中的生命 二十14∼二一25
1 向尋求者顯現,並升到父那裡 二十14∼18
2 成為那靈而來,被吹入信徒裡面 二十19∼25
3 同信徒聚集 二十26∼31
4 同信徒行動生活 二一1∼14
5 同信徒工作行走 二一15∼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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