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恢复本─首页 圣经恢复本─首页圣经恢复本追求小组─电子RSG v2.0 beta圣经恢复本─简体版
圣经恢复本─首页
经文 注解 范围


[1]  1/1页 共6

出 处

经 文

利 7:19 祭肉若触着什么不洁之物,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烧。至于洁净的祭肉,凡洁净的人都可以吃;
利 21:22 神的食物,无论是至圣的或圣的,他都可以吃;
民 18:10 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;凡男丁都可以吃;你当以此物为圣。
申 12:18 但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吃,在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,你和儿子、女儿、仆人、婢女、并你城里的利未人,都可以吃;也要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,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欢乐。
申 14:9 水中可以吃的乃是这些:凡有鳍有鳞的,你们都可以吃;
结 44:29 素祭、赎罪祭和赎愆祭,他们都可以吃;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他们。
[1]  1/1页 共6


关于恢复本  联络我们  相关连结

COPYRIGHT © 台湾福音书房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