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恢复本─首页 圣经恢复本─首页圣经恢复本追求小组─电子RSG v2.0 beta圣经恢复本─简体版
圣经恢复本─首页
经文 注解 范围


[1]  1/1页 共6

出 处

经 文

徒 20:24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,也不看为宝贵,只要行完我的路程,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,郑重见证神恩典的福音。
林前 2:12 我们所领受的,并不是世上的灵,乃是那出于神的灵,使我们能知道神白白恩赐我们的事;
加 1:9 我们先前说过,现在我再说,若有人在你们所领受的之外,另传一个福音给你们,他就该受咒诅。
腓 4:9 你们在我身上所学习的、所领受的、所听见的、所看见的,这些事你们都要去行,平安的神就必与你们同在。
西 4:17 要告诉亚基布:务要留心你在主里所领受的职事,好尽这职事。
约壹 2:27 你们从祂所领受的膏油涂抹,住在你们里面,并不需要人教导你们,乃有祂的膏油涂抹,在凡事上教导你们;这膏油涂抹是真实的,不是虚谎的,你们要按这膏油涂抹所教导你们的,住在祂里面。
[1]  1/1页 共6


关于恢复本  联络我们  相关连结

COPYRIGHT © 台湾福音书房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