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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处

经 文

申 19:14 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,在你所承受的产业上,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,那是先人所定的。
耶 16:19 耶和华阿,你是我的力量,是我的保障,是我在急难之日的避难所;列国人必从地极来到你这里,说,我们列祖所承受的,不过是虚假虚空,其中并无益处。
结 46:18 王不可夺取民的产业,以致驱逐他们离开所承受的。他要从自己的地业中,将产业赐给他儿子,免得我的民分散,各人离开所承受的
来 1:4 所承受的名,既比天使的名更超特,祂就比天使更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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