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恢复本─首页 圣经恢复本─首页圣经恢复本追求小组─电子RSG v2.0 beta圣经恢复本─简体版
圣经恢复本─首页
经文 注解 范围


[1]  1/1页 共2

出 处

经 文

结 12:28 所以你要对他们说,主耶和华如此说,我的话没有一句再耽延的,我所说的话必定成就,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结 33:25 所以你要对他们说,主耶和华如此说,你们吃带血的肉,举目仰望你们的偶像,并且杀人流血,你们还能得这地为业么?
[1]  1/1页 共2


关于恢复本  联络我们  相关连结

COPYRIGHT © 台湾福音书房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