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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文 注解 范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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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处

经 文

申 21:14 后来你若不喜悦她,就要由她随意出去,绝不可为钱卖她,也不可当婢女待她,因为你玷辱了她。
申 24:1 人娶女子为妻,见她有什么不当的事,不喜悦她,就写休书交在她手中,打发她离开夫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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