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  2章7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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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章7节 注6

人的魂是他的人位,就是他的自己,(出一5,徒二41,)不是由某种元素所形成,乃是由人的灵与人的身体结合所产生。魂由人的心思、情感、意志组成,有心理的知觉,能接触心理的范围。

 神是三一的—父、子、灵,(太二八19,)而人有三部分:灵、魂与身体。(帖前五23。)三一神创造了这样一个三部分的人作为活的器皿,使人有性能得以盛装神,并生机的与神联合,(约十五4~5,罗十一17~24,)成为祂的生机体,作祂在人性里的彰显。见帖前五23注5,来四12注2与注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