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 處 |
經 文 |
利 6:18 |
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喫這一分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凡觸著這些祭物的,都要成為聖。 |
利 6:20 |
當亞倫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兒子們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,乃是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一,作為常獻的素祭,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。 |
利 6:21 |
要在煎盤上用油調製;調勻了,你就拿來;要把烤好、分成塊子的素祭,獻給耶和華為怡爽的香氣。 |
利 6:22 |
亞倫的子孫中,受膏接續他作祭司的,要調製這素祭。這是永遠的定例;這祭要全燒給耶和華。 |
利 6:23 |
凡祭司的素祭要全燒了,不可以喫。 |
利 6:25 |
你要對亞倫和他兒子們說,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要在宰燔祭牲的地方,在耶和華面前宰贖罪祭牲;這是至聖的。 |
利 6:26 |
為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喫這祭物,要在聖處,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喫。 |
利 6:27 |
凡觸著這祭肉的要成為聖;這祭牲的血若濺在甚麼衣服上,所濺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。 |
利 6:28 |
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是煮在銅器裏,這銅器要擦磨,在水中涮淨。 |
利 6:29 |
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喫這祭物;這是至聖的。 |
利 6:30 |
凡贖罪祭,若有一些血帶進會幕,在聖所遮罪,這祭物就不可喫,必用火焚燒。 |
利 7:1 |
贖愆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這祭是至聖的。 |
利 7:2 |
人在那裏宰燔祭牲,也要在那裏宰贖愆祭牲;祭牲的血,祭司要灑在壇的四邊。 |
利 7:3 |
又要獻上祭牲所有的脂油,就是肥尾巴,和蓋臟的脂油, |
利 7:5 |
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,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;這是贖愆祭。 |
利 7:6 |
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喫這祭物;要在聖處喫;這是至聖的。 |
利 7:7 |
贖罪祭怎樣,贖愆祭也怎樣,兩個祭是一個條例:用贖愆祭遮罪的祭司,要得這祭物。 |
利 7:8 |
祭司無論為誰獻燔祭,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。 |
利 7:9 |
凡在爐中烤的素祭,並在鍋裏或煎盤上作的,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。 |
利 7:10 |
所有別的素祭,無論是調油的或是乾的,都要歸亞倫所有的子孫,大家均分。 |
利 7:11 |
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 |
利 7:12 |
他若為感謝而獻,就要把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,並用油調勻細麵作的餅,與感謝祭一同獻上。 |
利 7:13 |
他要把這供物,與有酵的餅,和為感謝所獻的平安祭,一同獻上。 |
利 7:14 |
從各樣的供物中,他要取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;這要歸給灑平安祭牲之血的祭司。 |
利 7:15 |
他為感謝所獻平安祭牲的肉,要在獻的日子喫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。 |
利 7:16 |
若所獻的供物是為還願,或是甘心獻的,要在獻祭的日子喫,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喫。 |
利 7:17 |
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; |
利 7:18 |
第三天若喫了平安祭牲的肉,這祭必不蒙悅納,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,反成了可憎之物;喫這祭肉的人,必擔當他的罪孽。 |
利 7:19 |
祭肉若觸著甚麼不潔之物,就不可喫,要用火焚燒。至於潔淨的祭肉,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喫; |
利 7:20 |
只是那歸與耶和華平安祭牲的肉,人若不潔淨而喫了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