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─首頁 聖經恢復本─首頁聖經恢復本追求小組─電子RSG v2.0 beta聖經恢復本─簡體版
聖經恢復本─首頁
經文 註解 範圍


[1]  1/1頁 共3

出 處

經 文

徒 8:33 祂卑微的時候,人不按公義審判祂;誰能述說祂的世代?因為祂的生命從地上被奪去。”
羅 5: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,既已和好,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裏得救了。
羅 5:11 不但如此,我們現今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得與神和好,也就要藉著祂,在神裏面誇耀著,在祂的生命裏得救了。
[1]  1/1頁 共3


關於恢復本  聯絡我們  相關連結

COPYRIGHT © 臺灣福音書房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