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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 註解 範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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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處

經 文

斯 3:12 正月十三日,王的書記被召來,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寫了詔書,傳與王的總督、各省的省長、和各族的首領,依照各省的文字達於各省,依照各族的方言達於各族;是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的,並且用王的戒指蓋了印。
斯 8:8 你們可以照你們所看為好的,奉王的名寫詔書給猶大人,用王的戒指蓋印;因為奉王名所寫、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,人都不能撤回。
斯 8:10 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詔書,用王的戒指蓋印,把詔書交由驛卒,騎王用的御圈快馬送達各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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