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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 註解 範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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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處

經 文

出 22:1 人若偷牛或羊,無論是宰了,是賣了,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,四羊賠一羊。
利 22:23 無論是牛或羊,若肢體有餘或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獻上;若用以還願,就不蒙悅納。
申 18: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胃臟給祭司。
申 22:1 你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,不要佯為不見,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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