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─首頁 聖經恢復本─首頁聖經恢復本追求小組─電子RSG v2.0 beta聖經恢復本─簡體版
聖經恢復本─首頁
經文 註解 範圍


[1]  1/1頁 共1

出 處

經 文

傳 2:10 凡我眼所要的,我沒有不給的;我不禁止我的心有任何的享樂;因我的心在我一切勞碌中得了快樂,這就是我從一切勞碌中所得的分。
[1]  1/1頁 共1


關於恢復本  聯絡我們  相關連結

COPYRIGHT © 臺灣福音書房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