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─首頁 聖經恢復本─首頁聖經恢復本追求小組─電子RSG v2.0 beta聖經恢復本─簡體版
聖經恢復本─首頁
經文 註解 範圍


[1]  1/1頁 共1

出 處

經 文

利 27:21 但到了禧年,那田地出買主手的時候,就要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田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。
[1]  1/1頁 共1


關於恢復本  聯絡我們  相關連結

COPYRIGHT © 臺灣福音書房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