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 處 |
經 文 |
創 9:17 |
神對挪亞說,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。 |
出 12:15 |
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;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;因為從頭一日起,到第七日為止,凡喫有酵之物的人,必從以色列中剪除。 |
出 12:19 |
在你們各家中,七日之內不可有酵;因為凡喫有酵之物的人,無論是寄居的,是本地的,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。 |
出 20:4 |
不可為自己雕製偶像,也不可雕製任何上天、下地、和地底下水中之物的像。 |
出 22:9 |
兩個人的案件,無論是為甚麼過犯,或是為牛,為驢,為羊,為衣裳,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,有一人說,這是我的,兩造的案件就要呈到審判官面前,審判官定誰有罪,誰就要加倍賠還他的鄰舍。 |
出 22:27 |
因為這是他惟一的遮蓋之物,是他蓋身的衣服;若是沒有,他拿甚麼睡覺呢?他哀求我,我就應允,因為我是有恩惠的。 |
出 23:16 |
又要守收割節,所收割的是你田間所種、勞碌得來的初熟之物;也要在年底從田裏收藏你勞碌得來之物時,守收藏節。 |
出 23:19 |
地裏首先初熟之物,要帶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中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 |
出 29:33 |
他們喫這些遮罪之物,好承接聖職,使他們分別為聖;只是外人不可喫,因為這是聖的。 |
出 34:26 |
地裏首先初熟之物,要帶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中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 |
利 2:14 |
你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,就要獻上烘過的青穗粒,就是軋下的新穗粒,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。 |
利 5:2 |
或是有人觸著甚麼不潔之物,無論是不潔之獸的屍體,或不潔之牲畜的屍體,或不潔之爬物的屍體,他卻沒有覺察到,因此成了不潔,就有了罪過。 |
利 6:4 |
他既犯罪有了罪過,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,或是因欺壓所得的,或是人寄存於他的,或是所撿的遺失之物, |
利 7:18 |
第三天若喫了平安祭牲的肉,這祭必不蒙悅納,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,反成了可憎之物;喫這祭肉的人,必擔當他的罪孽。 |
利 7:19 |
祭肉若觸著甚麼不潔之物,就不可喫,要用火焚燒。至於潔淨的祭肉,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喫; |
利 7:21 |
有人觸著甚麼不潔淨的物,或是人的不潔淨,或是不潔淨的牲畜,或是不潔淨的可憎之物,而喫了那歸與耶和華平安祭牲的肉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 |
利 11:10 |
凡在水裏滋生的物,並在水裏的活物,無論在海裏或河裏,無鰭無鱗的,對你們都是可憎之物。 |
利 11:11 |
這些對你們總是可憎之物;你們不可喫牠們的肉,牠們的屍體也當看為可憎之物。 |
利 11:12 |
凡水裏無鰭無鱗的,對你們都是可憎之物。 |
利 11:13 |
飛鳥中你們當看為可憎之物,不可喫的乃是這些:鵰、狗頭鵰、紅頭鵰、 |
利 11:20 |
凡用四足行動,能飛的昆蟲,對你們都是可憎之物。 |
利 11:23 |
但是其他有四足,能飛的昆蟲,對你們都是可憎之物。 |
利 11:41 |
凡地上的爬物,都是可憎之物,都不可喫。 |
利 11:42 |
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,或是有許多足的,就是一切地上的爬物,你們都不可喫,因為牠們是可憎之物。 |
利 11:46 |
這是走獸、飛鳥、和水中游動的活物、並地上爬行之物的條例; |
利 23:17 |
要從你們的住處帶來兩個搖祭的餅,是用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加酵烤成的,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。 |
利 23:20 |
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之物作的餅,連同兩隻公綿羊羔,一同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;這些是歸耶和華為聖,給與祭司的。 |
民 4:4 |
哥轄子孫在會幕裏搬運至聖之物,所辦的事乃是這樣: |
民 4:19 |
他們挨近至聖之物的時候,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派他們各人所當辦的,所當抬的;要這樣待他們,好使他們活著,不至死亡; |
民 18:9 |
至聖之物中不經過火的,都是你的;以色列人給我的一切供物,就是一切的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,都是至聖的,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