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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書亞記綱目


約書亞記 第 十六 章 <上一章 下一章>
約瑟支派分得之地 十六1∼十七18
1 從耶利哥到伯特利,又到海為止 十六1∼4
16:1約瑟的子孫拈鬮所得之地,是從靠近耶利哥的約但河,耶利哥水泉的東邊起,直到曠野,從耶利哥上去,通過山地到伯特利;
16:2又從伯特利到路斯,接連到亞基人的境界亞他綠那裏;
16:3又往西下到押利提人的境界,到下伯和崙的境界,直到基色,通到海為止。
16:4約瑟的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。
2 約瑟次子以法蓮子孫分得之地 十六5∼10
16:5以法蓮子孫的境界,按著家族所得的,記在下面:他們地業的東界是從亞他綠亞達到上伯和崙;
16:6直通到海。北界是密米他,又向東繞到他納示羅,經過他納示羅到雅挪哈的東邊;
16:7從雅挪哈下到亞他綠,又到拿拉,達到耶利哥,通到約但河;
16:8從他普亞往西,到加拿河,直通到海為止。這就是以法蓮子孫支派按著家族所得的地業;
16:9另外在瑪拿西子孫的地業中,還有些城邑和屬這一切城邑的村莊,是分出來給以法蓮子孫的。
16:10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;迦南人仍住在以法蓮人中間,成為服苦役的人,直到今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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