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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綱目


申命記 第 七 章 <上一章 下一章>
6 對付周圍的列國 七1∼8
7:1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,從你面前除掉許多1國民,就是赫人、革迦撒人、亞摩利人、迦南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,共七國的民,都比你多、比你強。
7:2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,那時你要把他們1滅絕淨盡,不可與他們立約,也不可恩待他們。
7:3不可與他們結親: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;
7:4因為他們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我,去事奉別神,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,就速速的將你們滅絕。
7:5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:拆毀他們的祭壇,打碎他們的柱像,砍下他們的1木像,用火焚燒他們雕製的偶像。
7:6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的聖別子民;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,作祂1自己的珍寶,作祂的子民。
7:7耶和華鍾情於你們,揀選你們,並非因你們多於別民,原來你們在萬民中是最少的;
7:8乃因耶和華愛你們,又因要守祂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,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,把你們從為奴之家,從埃及王法老的手中救贖出來。
7 認識耶和華他們的神 七9∼15
7:9所以你要知道,耶和華你的神是神,是信實的神,向愛祂、守祂誡命的人守約並施慈愛,直到千代;
7:10向恨祂的人當面報應他們,將他們滅絕。凡恨祂的人,祂必當面報應,絕不遲延。
7:11所以,你要謹守我今日所吩咐你遵行的誡命、律例和典章。
7:12你們若聽從這些典章,謹守遵行,耶和華你神就必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,向你守約並施慈愛。
7:13祂必愛你,1賜福與你,使你人數增多,也必在祂向你列祖起誓要賜給你的地上,賜福與2你身所生的、地所產的,並你的五穀、新酒和新油,以及牛犢、羊羔。
7:14你必蒙福勝過萬民;你們的男女沒有不能生養的,牲畜也沒有不能生育的。
7:15耶和華必使一切的病症離開你;你所知道埃及各樣的惡疾,祂必不加在你身上,只加給一切恨你的人。
8 不要懼怕列國,要記住耶和華他們的神所作的和必要作的 七16∼26
7:16耶和華你神所要交給你的一切人民,你要將他們除滅;你的眼不可憐惜他們。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,因這必成為你的網羅。
7:17你若心裏說,這些國的民比我多,我怎能趕出他們?
7:18你不要懼怕他們,要牢牢記住耶和華你神向法老和全埃及所行的事,
7:19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、神蹟、奇事、大能的手、並伸出來的膀臂,都是耶和華你神領你出來所用的;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對待你所懼怕的眾民。
7:20並且耶和華你神要打發大黃蜂到他們中間,直到那餘剩而從你面前藏躲的人滅亡了。
7:21你不要因他們驚恐,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們中間,祂是大而可畏的神。
7:22耶和華你神要1漸漸的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除掉;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,免得田野的獸多起來害你。
7:23耶和華你神必將他們交給你,大大的擾亂他們,直到他們滅絕了。
7:24祂要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,你就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;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,直到你將他們滅絕了。
7:25他們雕製的神像,你們要用火焚燒;其上的金銀,你不可貪圖,也不可取為己有,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;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。
7:26可憎的物,你不可帶進家裏,免得你成了當毀滅的,與那物一樣;你要十分厭惡它,十分憎嫌它,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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