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─首頁 聖經恢復本─首頁聖經恢復本追求小組─電子RSG v2.0 beta聖經恢復本─簡體版
聖經恢復本─首頁
經文 註解 範圍



利未記綱目


利未記 第 二十一 章 <上一章 下一章>
為著祭司職任的聖別生活 二一1∼15
21:1耶和華對摩西說,你要對亞倫兒子們作祭司的說,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1玷污自己,
21:2除非為他骨肉至親的母親、父親、兒子、女兒、兄弟,
21:3和未曾出嫁、仍是處女、與他至親的姊妹,纔可以玷污自己。
21:4祭司1既在民中為首領,就不可從俗玷辱自己。
21:5不可使頭1光禿,不可1剃除鬍鬚的兩邊,也不可用刀1劃傷自己的身體。
21:6要歸神為1聖別,不可褻瀆神的名;因為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們獻的,所以他們要成為聖別。
21:7不可娶妓女或被玷辱的1女人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,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別的。
21:8所以你要使他分別為聖,因為你神的食物是他獻的;你要以他為聖別的,因為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,是聖別的。
21:9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玷辱自己,就玷辱了父親,必要用火焚燒。
21:10在弟兄中作大祭司,頭上倒了1膏油,又承接了聖職,1穿了聖衣的,不可1蓬頭散髮,也不可1撕裂衣服。
21:11不可挨近死人,甚至不可為父母1玷污自己。
21:12不可出聖所,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,因為神的膏油在他頭上使他1分別為聖;我是耶和華。
21:13他要娶處女為妻。
21:14寡婦、或被休的婦人、或被玷辱為妓的女人,都不可娶;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。
21:15不可在民中玷辱自己的1兒女,因為我是使他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
十一 不彀格盡祭司職任者 二一16∼24
21:16耶和華對摩西說,
21:17你要對亞倫說,你世世代代的後裔,凡有1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。
21:18因為凡有1殘疾的,無論是瞎眼的、瘸腿的、塌鼻子的、肢體畸形的、
21:19折腳折手的、
21:20駝背的、矮矬的、眼睛有毛病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、或外腎損壞的,都不可近前來。
21:21祭司亞倫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,獻耶和華的火祭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。
21:22神的食物,無論是至聖的或聖的,他都可以1喫;
21:23但不可進到幔子前,也不可就近壇前,因為他有殘疾,免得褻瀆我的聖所;我是使聖所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
21:24於是摩西告訴亞倫和亞倫的兒子們,並以色列眾人。

<上一章 下一章>


關於恢復本  聯絡我們  相關連結

COPYRIGHT © 臺灣福音書房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