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  1章6節
1:6
1章6節 註3

撒但背叛神以後,已經被神定罪,甚至受神判刑。(見賽十四12∼15與結二八12∼19註。)但神按祂的智慧和主宰的權柄,還未在撒但身上執行祂的審判。神仍然給撒但有限的時間,讓他作些事,好應付一些消極的需要,以完成神的經綸。神不能,也不願要求祂眾多良好天使中的任何一位,來作傷害約伯所必須的事,就是剝奪他的一切,使他能被神充滿。撒但是宇宙中惟一的一位,能彀且願意完成神這目的,就是剝奪約伯的家產和道德成就。因此,這裏和二章的景象給我們看見,撒但仍是自由的,好被神特意用作醜惡的工具,以執行神對愛祂之人嚴厲的對付。

 約伯時代二千年以後,耶穌基督藉著十字架上的死廢除撒但。(來二14。)然而,撒但進到神面前的權利仍未從他奪去。(參啟十二10。)這權利要在大災難開頭的時候被奪去。當得勝者被提到神的寶座那裏,撒但就要從天上被摔到地上。(啟十二5,7∼9。)從那時起,撒但就不再有權利進到神面前了。